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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格达湖旅游风景区地处五家渠市南郊3公里,南距首府乌鲁木齐32公里,西南距昌吉23公里,东南距米东区20公里,交通十分便利,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区位优势。“青格达湖”是蒙古语“神灵之水”的意思,青格达湖旅游风景区是在猛进水库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家AAAA旅游景区。总面积36平方公里,其中有17平方公里的水面。近年来,青湖景区着力打造以花为媒、花会友、花生誉为主题的“三花一鸟”旅游品牌,形成了春有郁金香节、夏有荷花节、秋有观鸟节、冬有冰雪体育旅游节。如今的五家渠水秀、地灵、鸟语、花香,已成为兵团新名片、首府后花园。
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西北赛区)环青格达湖自行车赛
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
陕西省体育局
甘肃省体育局
青海省体育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行车运动协会
第六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青格达湖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新疆准噶尔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新疆润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
新疆磊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1日,五家渠市青格达湖景区
山地自行车单日赛
参赛总人数控制在500人以内
1、邀请西北五省自行车爱好者个体、团体、群体参加。
2、特邀部分师市、地州体育总会及自行车运动协会组织爱好者参加。
U12青少年山地挑战组,9-12周岁(2011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1圈
U16男子山地挑战组,13-16周岁(2007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1圈
U16女子山地挑战组,13-16周岁(2007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1圈
男子山地精英组,18-45周岁(1978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3圈
男子山地大众组,16-55周岁(1968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2圈
女子山地挑战组,16-55周岁(1968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2圈
*注: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件为准;环湖赛道18.4km/圈
团体组,由各代表队、俱乐部、车队结合各自报名情况选拔6-9名选手参与团体总成绩排名,每代表队成员需满足男子精英2-3人、男子大众2-3人、女子挑战2-3人的配比。组委会选取各团队三个组别中最好成绩运动员的比赛用时进行相加,总用时越短,排名越靠前,如果总用时相同,则以各队在三个组别中最好排名进行相加,数字越小,排名越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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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荣誉骑行路线:青格达湖景区音乐广场→青湖南路→迎宾大道→人民南路→长征东街→青湖南路→青格达湖景区音乐广场(全程10公里)
2、比赛路线:本次比赛赛道为青格达湖景区内部非铺装路面,从青格达湖景区音乐广场起终点拱门出发,向东沿水库堤坝路线骑行,沿湖一圈从西侧堤坝公路返回,单圈距离18.4KM。
1、为获奖选手发放奖金(奖金表为税前金额)。
2、为各组前三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
3、总奖金73800元,奖金具体分配如下:
注:
(1)比赛奖金属于偶然所得,奖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组委会将代扣选手的个人所得税,并且代选手向国家税务总局缴纳个人所得税。
(2)各组获奖选手应在赛后及时到达颁奖区等候颁奖,并按时参加颁奖仪式和媒体采访,未按时参加颁奖仪式和媒体采访的选手视为自动放弃奖项。
即日起至2024年8月25日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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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未成年选手报名须经监护人同意,共同签署《自愿参赛承诺书》,并共同出镜拍摄监护人同意被监护人参赛视频,发至组委会工作人员微信(微信号:huantianshan)。
(2)选手成功缴纳报名费即为报名成功,如因选手自身原因放弃名额或退赛、隐瞒真实信息或健康状况被取消参赛资格,组委会不予退还报名费。
(3)比赛报名以最终交费为准,已提交报名信息但逾期未交费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一经确认,参赛项目和其他一切个人信息均不得更改。
(4)如遇天气变化等不可抗因素,组委会有权调整比赛方案。
1、男子精英组:100元/人
2、其他组别:60元/人
3、费用包含:参赛包(号码牌、号码布、别针)、比赛当日保险、午餐、赛道补给,其余费用由参加人员自理。
注:主办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比赛延期或取消,将按原报名渠道逐人联系征求意见,名额顺延或直接退费。
1、报到时间:2024年8月30日15:30-19:00
2、报到地点:五家渠将军府大酒店
3、报到注意事项:
(1)报到时需要提供选手本人身份证原件,签署《自愿参赛承诺书》,不可由他人代为报到,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活动。
(2)报到时须缴交计时芯片押金200元/人,比赛结束归还芯片后退还押金。
1、健康规定: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应长期从事自行车锻炼,必须具有良好的适合本次比赛的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无视力、听力、语言、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脑栓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且报名者须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比赛组织方有权禁止不适合参赛的运动员进行比赛。
2、运动员身份: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的业余自行车运动员。体校学生和专业自行车运动员、退役不满2年的运动员、UCI注册运动员以及在中国自协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3、资格审查:组委会依据本规程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定,对争议和举报的运动员进行审核。各参赛单位可通过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凡举报其他单位运动员代表资格的,须在公示有效期间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4.罚则:比赛期间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并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5.保险:为保证参赛人员安全,组委会为参赛选手购买竞赛当天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参赛队需自行购买选手出发及返回途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比赛用车必须使用26—29英寸山地越野车型,前后轮大小必须一致,必须有前减震器,车胎宽度不少于1.75英寸的带齿外胎,严禁使用装有金属螺钉或长钉的轮胎,否则,取消比赛资格。运动员的器材装备必须符合规则规定。即使是在比赛结束以后,被裁判团核准违规使用比赛器材的行为,该运动员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2.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休息把、菜篮、车包、边支架、照明设备、音响设备、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禁止在比赛中携带和使用玻璃容器。
3.所有运动员都得自我保证车辆的质量与状态良好,且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状态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活动举办方概不负责。
4.服饰要求:所有运动员必须穿着骑行服,佩戴头盔、骑行手套、眼镜。
5.运动员和车辆必须按规定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身体号码与车牌号码,不得裁剪。参赛车辆、装备及护具自备。
6.比赛中容许携带轮胎、维修工具进行自行维修,所带物品也不得超出身体。不得借助外力维修,大会不安排随队队车和公共器材车。
◆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和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西北赛区)环青格达湖自行车赛规程的特定规定。
◆赛事中,裁判有权按组别、参加者数量、水平等状况决定是否采取合并组别出发、比赛,合并组别不影响比赛成绩记录及奖励。
◆比赛以电子计时为主,人工计时为辅,以参赛选手完成比赛,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决定成绩排名。
◆每组骑行公里数按赛项约定进行,裁判有权根据当日实际情况采取是否加、减公里数或采取关门等措施。
◆比赛中严禁选手逆行。
◆所有比赛竞技纠纷由当场比赛裁判团裁定。
◆参赛选手的参赛用车、装备与护具自备,参赛者在比赛期间必须佩戴头盔、手套,安装比赛号码,否则裁判有权随时取消参赛资格并令其提前终止比赛。
◆比赛中不得有抄近道,不得故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不得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比赛中容许携带轮胎、维修工具进行自行维修。
◆赛事当日如遇一般性的刮风、下雨天气,比赛将照常,不延期、更改日期。赛事当日如遇雷雨、狂风、暴雨等特别恶劣天气,比赛可能将被延迟、延期或择日举行或终止或被取消,请大家理解支持,报名费用恕不能退还。
◆如遇下雨等天气,裁判组有权根据赛事进展情况、天气状况等采取合并或分组、增减公里数、提前或延迟发车等措施以保证顺利完成比赛,敬请车手注意现场公告、通知。因此导致的比赛异议,赛事组委会恕不受理投诉。也请车友提前到场随时关注现场通知及公告。
◆请车友在比赛前几天及当日关注查看新疆自行车协会微信平台,了解最新通知或信息。同时,请保持手机开机,以便我们及时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变化、更改事宜。
◆参赛选手如退出比赛,要立即摘下其身体号码并把它交给裁判,或交给收容车裁判。已退赛的选手不得通过终点线,除非该选手受伤或重病。
◆所有参赛者必须遵守竞赛规程,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有意行为,若出现上述行为,裁判有权对其行为采取警告、禁止比赛、取消成绩等措施,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1、签到时间为赛前1小时30分钟,截至时间为赛前30分钟。赛前30分钟召集运动员上道排定出发位置。
2、签到时均需凭报名有效证件签到。
3、签到时领取比赛套包(含身体号码、车牌号码、绑带、电子芯片等)。
4、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赛,大赛组委会将视为自动放弃。各运动员不得私自更换参赛者。
5、选手必须进行检录,检录后,不得擅自离开检录区;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所完成比赛的成绩无效。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等),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即使完成比赛,成绩无效。
6、车身号码固定在山地自行车把横上,参赛号码布使用别针固定在后背骑行服上,严禁折叠剪切号牌,不符合规范导致无比赛成绩责任自负,裁判也有权取消比赛资格。
1.自行车比赛是有一定危险的活动,所有运动员在比赛骑行中必须保证本人的骑行安全,不允许双手撒把,不得使用非正常的骑行姿势参加比赛。
2.因所有活动均在公众场合及道路进行,请所有运动员务必注意自身及游人/观众的安全,遇到游人或穿行道路的行人,首先要减速并呐喊注意,停止加速,控制好方向,避免可能的伤害及损失。
3.所有运动员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竞赛规则和举办地的法律,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等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的行为;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4.不论什么原因,如果运动员骑出赛道,他必须从下道处同一地点返回赛道。如果裁判认为该运动员获利,则取消比赛资格。比赛冲刺前300米不得走曲线、斜线冲刺或有其他阻挡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5.若运动员携带2个及以上电子芯片通过终点,则将被取消比赛成绩及名次。
6.比赛中必须佩戴头盔、手套等护具,途中不得摘掉头盔。否则裁判有权随时取消参赛资格并令其提前终止比赛。
7.运动员必须尊重自然,爱护环境,确保不做污染赛道的行为。
8.参赛者不得有任何暴力、威胁、侮辱或其他不正当行为,也不能采取其他不正当方式使其他人员陷入危险之中。不能使用语言、手势、书写或其他方式损害其他参赛者、主办方、赞助商以及整个自行车运动的名声和荣誉。
9.参赛均需符合本次赛事竞赛规程和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者裁判团有权给予警告、禁止比赛、取消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等措施。
1、所有比赛申诉由大会仲裁委员会受理。
2、对裁判的判罚和比赛成绩有异议时,在比赛成绩发布后15分钟内由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证据和相关证件,并缴纳500元申诉处理费,否则视为放弃。胜诉后,更正成绩,并退还申诉费;败诉,维持原状,没收申诉费。
1、各参赛队食宿、交通自理,可预订组委会推荐的酒店。
2、比赛期间技术官员(包括:竞委会、仲委会、栽判等竞赛工作人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的差旅、食宿、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由大会负责承担。
1、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和裁判员等技术官员由新疆自行车运动协会统一指派,并由承办地调派相应数量的辅助裁判和志愿者配合裁判团完成比赛执裁任务。
2、技术官员的食宿、差旅费由组委会负担,报销标准为火车票《高铁二等座)。
3、主体技术官在赛前2天报到,赛后1天离会。
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性别按照报名提供的证件进行检查。
1、组委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为赛事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包括赛事信息及路书发布等赛事信息。
2、组委会将建立参赛选手群,也会在群内发布通知及答疑解惑。
3、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并保留事项变更的权利,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