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赌的和参赌的,都判了

政务   2024-10-21 10:26   云南  

“警察”冲进赌场抓赌
却只拿现金不抓人
这是怎么回事?

近日,由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犯罪团伙假冒警察抓赌抢劫案迎来了判决。


赌场来了“假警察”

2023年12月17日晚10点,江苏扬州,大雪纷飞。邗江区的一处角落里,一个地下流动赌场在夜幕的掩盖下开启了狂欢。此时,一名男子携带GPS定位装置,以赌客的身份进入赌场,随后向在外等候的其他团伙成员发出准确位置信息。不久后,赌场里传来一声惊呼:“警察来啦!”

喧闹的赌场安静下来,赌客们纷纷收起面前的赌资,赶紧逃离现场。十几名身穿警服的人员冲进赌场后,向四处逃跑的赌客喷射辣椒水(催泪喷射器),并大喊:“警察抓赌!不要跑!” 

“警察”将多名赌客制服后,要求他们排成一排蹲好,将手机、背包、现金等财物全部上交。“警察”离开时向赌客们交代:“你们就在这里不要跑,一会我们警队支援的人会来将你们带走。” 

十分钟、二十分钟过去……不敢挪动的赌客们并没有等来所谓的“支援”。他们开始小声议论,“是不是遇上了‘假警察’?”赌客之一的刘某回家后,经历了几天的心理斗争,最终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年12月26日,当地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该案立案侦查,并邀请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调取案发地附近道路监控录像后,很快锁定了两辆外地牌照的车辆,经排查发现,李某振等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公安机关在江苏省南京市、镇江市等地陆续将李某振及其团伙成员共10人抓获归案。 

到案后,李某振等人对自己利用赌客惧怕心理假扮警察抓赌的行为供认不讳。此外,经审查,组织赌博的杨某等5人涉嫌开设赌场罪,公安机关一并开展了审查。

  

多名漏网犯罪分子被抓

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到邗江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时,检察院考虑到该案参与人员多、影响大、涉及未成年人,当即成立“12·17”专案组。

检察官分析案情 

专案组多次赴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梳理案件细节,排查出许某波、瓦某俊、霍某峰等未到案人员也是该团伙成员,且该团伙作案可能不止一起,遂要求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未到案人员依法发出追捕文书,同时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自行补充侦查。 

根据掌握的案件线索,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一起,先后赴南京市、镇江市、宜兴市等地调查取证,全面还原案件事实。公安机关最终认定,除扬州市一起案件事实外,该犯罪团伙还有9起冒充军警抓赌的犯罪事实,犯罪人员增加至19人,涉案金额增加至16万余元。 

经查,2023年12月初,李某振与孙某、黄某、薛某、杜某等人共谋,明确假冒警察抓赌劫财的作案目的,商定各自分工,并招募人员多次作案,逐渐形成以李某振等5人为主要成员的犯罪团伙。该团伙先后窜至多地,以冒充警察抓赌的方式实施抢劫。

今年4月30日,该案被移送至邗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因该案参与人员多、暴力行为复杂、案发赌场偏僻,有些犯罪嫌疑人为了脱罪,供述与实际行为不符。如有的犯罪嫌疑人称他带了辣椒水但没有使用,有人称没有对赌客搜身,这都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侦查。”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为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定性,检察院列出补充侦查提纲9条,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物证、聊天记录等多种证据。

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案件证据夯实后证明,李某振等人实施喷辣椒水、使用电棍威胁恐吓、打砸现场物品、强制对赌客搜身获取钱财等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暴力、胁迫行为,涉嫌构成抢劫罪。


“抓赌的”和开赌场的,全判了

今年6月7日,邗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李某振等19人提起公诉,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杨某等5人提起公诉。

案件庭审现场

记者了解到,该案涉案人员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不强,在案件审查过程中,为充分保证被告人的权利,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主动与邗江区司法局对接,对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并通过释法说理促成19名被告人认罪认罚。  

此外,鉴于该案中有4名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邗江区检察院依法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开展社会调查。根据犯罪情节、主观恶性及社会调查等情况,对4名未成年人依法提出量刑建议。  

8月21日至8月22日,经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该案,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及提出的量刑建议,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振等19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三年不等,各并处罚金;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杨某等5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

最高法关于冒充警察“抓赌”行为定罪处罚的相关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昭阳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转发

编辑:邓小娇

监制:鄢显浩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扫码关注我们

微信:昭阳检察

微博:zyjc昭阳检察



昭阳检察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积极与大众沟通,让更多的人了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