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这些车主,你被曝光啦!

民生   2025-01-21 22:38   河南  

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驾驶曝光:
安全带=生命带!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曝光!
清丰交警温馨提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珍爱生命,请系好安全带。
典型案例
2024年12月22日21时02分许,在京广106国道525公里清丰县106国道与342国道交叉口处,杨某丹驾驶豫JB***7“宝马”牌小型轿车沿106国道自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沿342国道自西向东李某刚驾驶的“宗申”牌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李某刚受伤,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刚弃车逃逸。责任如下:当事人李某刚负此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杨某丹不负此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

2024年12月05日16时40分许,在清丰县马金线双庙乡城南村路段,冶某退驾驶豫JL***3小型轿车自西向东行驶时,与前方同向步行的李某让发生碰撞,致李某让受伤,豫JL***3小型轿车受损,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如下:当事人冶某退负此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李某让此道路交通事故无责任。

2025年01月13日10时15分,在301省道43公里清丰县马村乡西马村路口处,秦某军驾驶冀D3***7重型厢式货车沿301省道自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自北向南横过公路的行人李某巧相撞,致李某巧受伤。车辆损坏,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如下:秦某军承担主要责任。李某巧承担次要责任。

2025年01月04日17时50分许,在301省道41公里清丰县仙庄镇周家村路段,魏某静驾驶豫JJ***N“大众”牌小型驾车沿301省道自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时,在超越其它车辆时与道路北侧非机动车道内行人李某菊发生事故,致李某菊受伤,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如下:当事人魏某静负此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李某菊此道路交通事故无责任。

曝光“两客一危一货”企业
濮阳大丰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河南鸿鹄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清丰县豫兴运输有限公司交通违法车辆较多,交通违法处理缓慢,交通安全隐患突出,暴漏出以上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请上述重点运输企业负责人立即督促所属车辆处理交通违法并落实好安全管理制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信息来自:畅通清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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