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回镇雄的多辆非法营运车辆途中被查....

民生   2025-01-21 23:09   云南  

“车上有板凳的!有坐处!上车!”

“不怕得,就超个把人不得问题!”

“我来厂门口接你,包送到家”

你会不会被“黑车”司机

这样的说辞打动?

若是你的安全意识

因“方便”而动摇

我们来看看下面的两个案例


案例1


2025年1月6日


经过前期的排查研判工作,铜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强化应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精准分析,一辆车牌号为云A****H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夜间高频次、长距离跨省行驶,涉嫌跨省非法营运。


凌晨2时40分许

经跟踪研判,铜仁交警在玉新高速困牛山服务区将该车拦截。经核查,李某在浙江省义乌市通过微信揽客的方式,联系乘客从义乌出发前往云南省昭通市,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收取每人500至600元不等的车费。因驾驶人李某所驾的车辆无营运资格,涉嫌跨省非法营运。

▲执法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司乘人员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同时,告知乘客不要为图一时方便,随意乘坐非法车辆,导致合法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障。




目前,民警已将李某涉嫌非法营运的案件移交给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五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2


2025年1月6日


毕节交警结合辖区实际,精准发力,持续强化对途经毕节境内行驶的长途跨省非法营运车辆进行布控查缉,保持高压打击震慑态势。


凌晨5时许

毕节交警在绕城高速茶亭收费站查获一辆由浙江义乌出发,沿“浙江--江西--湖南--贵州铜仁--黔南--贵阳--毕节--云南昭通”方向行驶的云A****Y号小型普通客车

▲执法现场

经核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2人,超员3人,车辆擅自加装座椅,车上每名乘客收取600至800元不等的费用。被查获时,驾驶人马某已单人长途驾驶约1800公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马某超员、非法改装大灯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5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目前,民警已将马某涉嫌非法营运的案件移交给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五支队一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来源/贵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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