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 | 莎车检察】公开听证不起诉 检察办案有温度

政务   2024-09-28 21:08   新疆  
2024924日,莎车县人民检察院就吾某某销售有害食品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旨在深入实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轻罪治理,充分发挥刑法的一般预防功能。此次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参加。
20232月至5月期间,吾某某以藏匿的方式销售含有害成分的保健品,构成销售有害食品罪。经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鉴于吾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未造成严重后果,犯罪情节轻微并确有悔改表现,遂提出对吾某某拟作不起诉(相对)处理的意见。


听证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木巴热克·艾麦提主持会议并说明检察听证相关规定。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事实,重点阐述了对案件拟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检察院意见后,吾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真诚认罪悔罪,听证员表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人大代表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一致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深入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体现了检察机关人性化办案,经过充分讨论、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决定。


听证会结束后,木巴热克·艾麦提副检察长与听证员深入交谈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现场法制教育,提出要求和期望,被不起诉人对自身行为进行了深刻的检讨并感谢检察机关给予悔过自新的机会,今后将以此为戒,绝不触犯法律底线。


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拟不起诉案件,是检察机关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司法公正、接受人民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听证会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公平公正司法的关键行动。下一步,莎车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听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确保案件质量,全面提升案件质效,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竭力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以公信促和谐。



撰稿:第二检察部
编辑:殷真聪
审核:木巴热克·艾麦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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