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 | 莎车检察】检察办案“零距离”,公开听证促公正

政务   2024-11-29 19:26   新疆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11月28日,莎车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政协委员、值班律师、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参加。通过听证,进一步增强案件办理透明度,推动阳光司法,促进矛盾化解。

在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履职过程、处理结果以及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进行了详细阐述说明,不起诉人叶某某在未取得商标权人授权的情况下,从2023年3月至8月在其经营的店内销售进购的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机壳,销售金额5.7943万元。经审查认定,不起诉人叶某某的行为虽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但犯罪情节较为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为贯彻“宽严相济、少捕慎诉”的刑事司法政策,拟对犯罪嫌疑人叶某某作出不起诉(相对)理由。

在场听证人员对本次的公开听证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审查程序合法、听证公开透明,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彰显了法律的人文情怀,真正做到了听民声、聚民智、解民忧、暖民心。

下一步,莎车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法治营商环境。



撰稿:第二检察部
编辑:殷真聪
审核:买合木提江·阿不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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