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 | 莎车检察】莎车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首例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公开听证会

政务   2024-09-20 18:56   新疆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情况广泛听取听证员和职能代表意见,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质效,于2024年9月13日,莎车县人民检察院对麦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拟不起诉召开听证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阿力木江·阿布力米提主持,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参与听证评议,也邀请了律师代表、莎车县公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同志参加,犯罪嫌疑人麦某某到场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详细介绍案件情况、证据以及拟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详细地说明。麦某某在明知自己销售的蓄电池属于假冒国家认定的驰名商标的商品的情况下,为了非法获利,从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期间从他人处进购假冒注册商标的蓄电池并进行销售。经查,已销售金额为84093元,尚未销售的货值为24827元,合计未达15万元,违法所得金额为3243元。
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充分了解案情并认真评议后一致同意我院拟不起诉处理意见,犯罪嫌疑人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作出诚恳的忏悔。
莎车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听证会为契机,通过检察听证,深化检务公开、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多措并举,力促案件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着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水平,努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撰稿:第二检察部
编辑:刘金骅
审核:阿力木江·阿布力米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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