镐头、斧头、锤子均为煤矿工人的生产工具,最早设计的洋镐、锤子实物形态组合而成的徽标,来源于萍乡煤矿。1898年3月22日,“萍乡等处煤矿总局”(简称“萍乡煤矿”)正式成立,因矿址设在安源,习称“安源煤矿”。
安源煤矿总平巷正式动工于1898年7月26日。1906年9月23日,东平巷石门贯通,费银40万两,是当时中国煤矿最长和花费最多的大巷。
1904年9月15日,清政府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商标法《商标注册试办章程》。萍乡煤矿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企业,当然要注册商标。在总平巷口牌额上,至今保存一平头锤和探矿尖交叉(镐头)的图案,这实为萍乡煤矿最早的煤焦商标。1916年岀版的《中国十大厂矿调查记》中,刊登了总平巷的照片,上面清晰可见“平头锤和探矿尖头”图案,萍乡煤矿以此为煤焦商标。1919年,汉冶萍公司铅印的《钢铁煤焦样本》封面上,分中、英文字印有图案并标明“平头锤和探矿尖头各一把,成交叉形,以示对客户负责”。
1922年5月1日,萍乡煤矿和株萍铁路工人在安源举行盛大集会游行,纪念国际劳动节,宣告成立自己的工会组织——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
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成立时,以矿局工人(萍乡煤矿)劳动工具平头锤、探矿尖头和路局工人(株萍铁路)的工作实物火车轮子、铁轨形态组合而成,设计了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部徽。同时在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的部员证和《小学国语教科书》上,都印有此部徽。
综合上述史料记载,安源煤矿总平巷建成后的井口标志、萍乡煤矿的煤焦商标、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房顶旗帜、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部徽,比1922年10月罗章龙等人设计的、用洋镐和锤子实物形态组成的图案都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