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行为要不得嘛,有人已被处罚!

企业   2025-02-11 17:30   云南  


近年来,我县城市功能日益健全,城市卫生极大改善,居民文明素质全面提升。但是,部分居民的不文明行为,正在影响着城市人居环境。为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在“微弥渡”微信公众号中开设“城市管理曝光台”,对县城存在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欢迎广大群众对县城区不文明行为进行举报,举报邮箱:mdzhzf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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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1日

地点:人民西路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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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4日

地点:花灯广场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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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4日

地点:文笔路

违法行为:损毁市政绿植花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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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4日

地点:中和路与建设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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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5日

地点:祥和路与建安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损毁市政绿植花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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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5日

地点:花灯广场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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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6日

地点:东街

不文明行为:在景观水渠内清洗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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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6日

地点:东门小广场旁

不文明行为:不文明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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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6日

地点:小河淌水大道

不文明行为:占用绿化带堆放物品、损坏绿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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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6日

地点:文笔路

不文明行为:在行道树上乱挂衣物



文图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辑 |许亚青

审核 |欧阳嘉佳

终审 |欧阳利兴

签发 |李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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