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酒泉”建设成效显著——
酒泉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全国第20位
近年来,酒泉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诚信酒泉”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均走在全省前列,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持续提升。据国家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信息中心最新城市信用监测月报显示,酒泉市综合信用指数89.91,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排名第20位,创历史最好成绩。
酒泉市出台《酒泉市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酒泉市贯彻落实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任务清单》,对信用重点工作建立日监测、周调度、月通报、季评估工作机制,不断强化信用建设制度保障。鼓励各行业监管部门积极应用基础信用数据,加快推动信用监测、信用惩戒、信用奖励、信用应用等措施,嵌入本系统、本行业、本地区专项工作中。规范实施联合奖惩制度,形成公共信用信息评价与部门信用评价相结合、部门失信惩戒与跨部门联合惩戒相统一的社会信用建设体系。
全面优化升级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甘肃酒泉)网站,形成“三库、一门户、一平台、多应用”的架构体系,为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核心支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发建设市行政管理信息报送系统和“信用承诺2.0”功能模块,实现“双公示”“五归集”“信用承诺”信息本地化报送管理,为全市各部门信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有效的技术支撑。
创新数据归集共享新模式,依托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通过系统直报、前置机交换、接口对接等方式,实现全市数据共享交换。至目前,市信用平台累计归集行政管理信息、企业纳税、水电气、不动产、信用承诺等数据1.99亿余条。其中,“双公示”信息113万条,“五归集”信息2.2万条,信用承诺信息128.9万条,企业纳税、水电气、不动产等信息567万条。
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入国家和省级定期推送的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全市26个重点行业领域出台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细则,结合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的监管工作目标。归集共享企业资质证书、荣誉表彰信息,持续提升酒泉市存续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着力打造“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良好营商环境。
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开发建设“信用千寻”功能模块,生成的信用报告广泛应用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公务员录用遴选等领域。推动信用数据在行政审批领域交换共享,并和市政务服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为行政审批部门提供可靠的数据参考。定期向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反馈失信企业信息,网站设立“失信黑名单”“信用不规范应用投诉”“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示专栏,建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双书同达”机制,引导企业及时纠正失信行为。
来源:酒泉日报
酒泉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
获取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