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集体协商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保障职工权益,阿鲁科尔沁旗总工会积极采取有效举措,推动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
一、注重政治引领,
增强集体协商凝聚力
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为成员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4年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方案,年初召开集体协商工作会议,形成紧密有序的工作格局。
二、注重宣传引导,
增强集体协商行动力
通过采取线上线下、入企宣传、组织培训等方式广泛宣传《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1.开展线上宣传
通过“赤峰阿旗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发布《2024年集体协商要约提示函》,鼓励基层工会主动提出协商要约,督促企业积极应约,增强职企双方协商意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开展入企宣传
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深入多家基层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宣传活动并发放宣传手册,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要约内容,结合不同类型企业管理制度、经营方式和用工模式,指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要约、应约、合同签订等工作,并运用集体协商机制,协商处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各类劳动关系问题,合理确定相关标准,规范用工管理。
3.组织专题培训
5月8日,阿鲁科尔沁旗总工会举办了2024年集体协商工作专题培训,来自全旗各苏木乡镇(街道)工会主席、规模企业工会负责人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180余人参加,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工会组织对集体协商工作的认识,提高了基层工会干部解决集体协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效解决工会干部和协商代表在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中“不会谈、不敢谈”的问题。
三、注重协商重点,
增强集体协商影响力
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群体,扎实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主要围绕最低工资标准、工种指导价、休息休假等职工最关心的事情进行协商,逐步规范协商程序,提高协商质量,让职工满意、企业满意、社会和谐。截止目前完成工资集体协商签约43份,新签约集体合同1份。目前针对新组建工会的企业正在进一步协商中。
通过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活动,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在协调劳动关系和职工维权的基础作用,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依法推动企业开展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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