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非委员律师:
为提高我省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法律服务水平,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四川省律师协会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于11月15日举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研讨会——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活动。现就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四川省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 :四川省律师协会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
活动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4:00-17:00
地点:润邦国际酒店20F 开明厅(金牛区蜀汉路249号)
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
线上参会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直播观看
分享嘉宾简介
刘永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
会议议程
13:30-14:00 签到
14:01-14:05 省律协分管领导讲话
14:06-14:30 省律协妇未委主任唐应欣分享“芙微微”律师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的实践与探索
14:30-15:30 刘永红 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
15:30-15:40 休会
14:30-15:30 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刘永红
(1)15:40-16:00 返还彩礼纠纷 (2)16:01-16:20 猥亵案的证据标准
(3)16:20-16:40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
16:40-16:50 讨论交流
16:50-16:55 专业发展委员会发表意见
16:55-17:00 监事会业务监督委员会发表监督意见
参会人员
1.省律协分管领导;
2.省律协监事会业务监督委员会;
3.省律协专业发展委员会;
4.省律协妇未委委员;
5.省内非委员律师。
报名方式及费用
1.请参会委员律师及非委员律师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17:00前将报名回执表(附件)发至妇未委秘书长李红燕处。
邮箱:972513537@qq.com 电话:18780063316
2.委员律师请务参会并签到,届时会对委员律师参会情况进行考勤,考勤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因故未能参加的,请向妇未委秘书处请假并将请假条和请假事由佐证材料发至邮箱,敬请理解!
3.本次活动不需缴纳费用,参加现场活动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下载下方二维码在下载参会回执
来源:妇未委 编辑:曹维瑄 责编:白倩
审核:付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