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一名投诉举报人在武穴购买地标商品后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查询时发现该投诉人在近一周内,先后在红安、麻城、浠水、罗田、英山、蕲春、武穴、黄梅等地,有计划购买产品,进行投诉举报并索赔。2024年9月,几名投诉举报人同一天在黄州、黄梅两地33家药店购买同一花露水产品后,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其外包装涉虚假宣传并要求给予赔付处理……
近年来,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商业广告宣传等领域,“职业举报人”“职业打假人”利用举报可获得赔付的相关规定,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序化购买商品,进行投诉举报并获得赔付。消费者维权无可厚非,但假“维权”、真“碰瓷”的行为,不仅严重困扰企业正常经营,影响了营商环境,还大量挤占了有限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更甚者演变成为敲诈勒索,涉嫌构成违法犯罪。
为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建设,进一步优化黄冈市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12月18日,黄冈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纪委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政数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置恶意索赔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黄冈市纪委机关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 黄冈市司法局 黄冈市公安局 黄冈市信访局 黄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依法处置恶意索赔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委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现将《关于依法处置恶意索赔行为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来源丨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丨饶诗 责编丨梅益
平台总监丨刘明正 编审丨董硕
总编审丨程小年
出品人丨童志勇
版权声明:1.“蕲春网”公众号是蕲春县融媒体中心官方新媒体,凡署名“记者”的或没有注明来源的原创推文,均为版权作品。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否则视为抄袭侵权。2.非原创推文中使用的图片、文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原作者的合法权益,请与“蕲春网”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微信推广合作请联系:0713-722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