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蕲春县供电公司销户公告

文摘   2024-12-20 16:30   湖北  



国网蕲春县供电公司销户公告


尊敬的电力客户: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第三十五条“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规定办理。”的规定,现将此类用户名单在文末(扫下方的二维码可查看)和属地供电所营业厅进行公告,请相互转告并主动申请销户。未主动申请的,我公司将在公告满一个月后销户。涉及有预存电费余额的,用户凭本人有效证件信息仍可申请退费,我公司将及时受理,合规办理如有疑问,请拨打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0713-7222919。


特此公告。


国网蕲春县供电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连续六个月未用电拟销户名单,请扫码查询。



来源丨国网蕲春县供电公司

编辑丨程千  责编丨梅益

平台总监丨刘明正 编审丨董硕  

总编审丨程小年 

出品人丨童志勇


版权声明:1.“蕲春网”公众号是蕲春县融媒体中心官方新媒体,凡署名“记者”的或没有注明来源的原创推文,均为版权作品。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否则视为抄袭侵权。2.非原创推文中使用的图片、文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原作者的合法权益,请与“蕲春网”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微信推广合作请联系:0713-7228618

(更多资讯请关注蕲春融媒矩阵

蕲春网
为您提供每日最新、最全的蕲春新闻和各类资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