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遇到失业可咋整?
一时失业不用愁
人社助你渡难关
目前,佛山失业保险金
标准为1710元/月
如果你失业了
记得去申领这笔钱
参保缴费1年以上、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失业人员
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申领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注意
失业保险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并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
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异地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图看懂!
(上下滑动查看)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有无时间限制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根据上述规定,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没有任何影响。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后劳动者失业时享受的一项保障生活的基本权利。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是行使正当权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因此不会对失业人员再就业造成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如果失业者满足参保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两个条件,即使目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样可以领失业保险金。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因疫情等非本人意愿原因被要求停产停业1个月及以上的,或者执照(许可证)被市场监管部门暂扣不少于30天或者吊销、注销的。
●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破产或停业整顿的。
●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不再提供灵活就业岗位的。
●依托平台单位灵活就业的从业人员,被平台单位暂停服务资格连续30天及以上的。
●参保人因病或因伤无法从事灵活就业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因不可抗力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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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