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车辆和人员通行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廉州湾大道(向海大道至进港大道路段)实施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车通行及停放的交通管理措施。
具体通告如下:
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车。
廉州湾大道(向海大道-进港大道路段)
全天。
(1)北海往合浦方向:
向海大道-北海大道东延线-G209国道
(2)合浦往北海方向:
G209国道-台湾路-北海大道东延线-向海大道
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和新能源货运车辆,不受禁行措施限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上述路段进行严格管理,对违反规定通行及停放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2025年1月20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通告。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