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医保局重要通知......

时事   2025-01-15 15:36   黑龙江  



鸡西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已过,为了能够让您不失去宝贵的缴费机会,我市延长了缴费期,延长时间从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过了延长期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无法享受任何待遇),缴费完成3个月后才可纳入医保报销。(例如:2025年1月1日--2025年2月28日延长期未参保缴费,2025年3月1日参保缴费后,需等待3个月,在2025年6月1日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断保提示:如果您没有在2025年度参保缴费,即使在2026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仍然需要等待3个月,4月1日起享受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有哪些?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共用限额10万元。


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在我市连续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满三年以上的,住院发生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相应增加1%,上调5%为限。


普通门诊可以报销200元,起付线50元,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


门诊两病待遇,高血压400元,糖尿病600元,报销比例: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0%,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80%,两种待遇可同时享受。


22种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70%。


9种门诊特病,一年扣一次起付线按照住院标准结算。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政策,封顶线40万元。住院、门诊特病、门诊特药报销比例:2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65%;2万元至5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0%;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75%。返贫致贫人口、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政策限额3万元。困难人员可享受资助参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给予60%的定额资助。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时特困人员按100%的比例救助,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返贫致贫人口按70%的比例救助,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其他救助对象按60%的比例救助。


鸡西市医疗保障局诚挚提醒:为确保您和您家人的医保待遇享受不受影响,请及时为您和您的家人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您已经错过了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切莫再错过参保缴费延长时间。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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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鸡西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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