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海关所属沧源海关关员在永和口岸货物出口渠道对1票申报为“层板”的货物进行查验时,查获未申报的具有刺鼻气味淡黄色液体393桶,重10.09吨。经取样鉴定,该批液体为氯化亚砜,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所列明的危险化学品。目前,该批货物已移交后续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图为:沧源海关关员在永和口岸危险品临时停放场所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取样送检 吴楠 摄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均属于法定检验商品,在进出口时须向海关申报。对于在进出境环节伪瞒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海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沧源海关
视频文字作者:杨川源
编辑:腾冲海关 罗山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