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海关所属章凤海关关员在章凤口岸旅检入境通道对一名入境旅客查验时,在其裤包内查获疑似角质类块状物4块。经专业机构鉴定,查获的4块疑似角质物均源于奇蹄目犀科犀牛,犀牛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列明物种。目前,该案件已依法移送缉私部门进一步办理。
海关关员在章凤口岸入境旅检渠道查获犀牛角 肖迪 摄
章凤海关立足口岸实际,积极推进落实“国门利剑2024”联合行动,紧盯货运、旅检等重点渠道,充分发挥“智能审图”和“人工判图”协同配合作用,持续强化口岸监管专项领域防控,不断提升查发堵截成效。2024年以来,该关连续查获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走私进境案6起,涉及穿山甲鳞片、象牙、象皮、犀牛角及相关制品等,共计1326.1克。
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禁止贸易、携带、寄递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稿:章凤海关
图文:肖迪
编辑:腾冲海关 罗山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