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事   2025-01-02 11:39   陕西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不断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咸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原副经理陶省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2011年6月至2018年1月,陶省昌在逢年过节及操办婚丧事宜中多次收受下属、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购物卡共计4.66万元。2012年至2016年,陶省昌逢年过节多次向他人赠送礼品、礼金共计4.5万元并用公款报销。陶省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武功县公安局贞元派出所原所长马兵强违规接待等问题。2019年3月至2022年12月,马兵强违规使用公款4.6万元购买香烟等用于所内招待。马兵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3.金山公司原总经理杜振武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金山公司累计购买香烟支出6.66万元用于公务招待,并以购买茶叶名义违规支出其他用于公务招待的烟、酒等费用22.92万元,共计29.58万元。杜振武身为时任金山公司总经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杜振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乾县人才交流中心原主任高收昌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5月至2019年1月,高收昌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从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私家车加油费,累计2.07万元。高收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淳化县铁王镇塔尔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寇小红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9年至2022年铁王镇塔尔寺村村委会公款吃喝共计花费1.5万元。寇小红作为塔尔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负有主要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纪律教育、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作风要求传导给每一名同志、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基调一贯到底,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要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既要在“查”上动真格,又要在“治”上见真章,以“同治”铲除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形成遵规守纪、崇廉拒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涵养浩然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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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咸阳日报
编辑:陈静

审核:闫莉   签发: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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