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城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联合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王沙路与十七中、正阳东路与玉皇岭路2个交叉口进行优化调整。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王沙路与十七中交叉口
该交叉口北进口原为“2直行+1直行右转”车道,南进口原为“1直行左转+2直行”车道,南、北出口均为两车道,易导致南北直行车辆三变二合流抢行,增加交通安全隐患;十七中上放学时段,信号灯启用方案,北进口右转车流量大,少数直行车辆排队易影响右转车辆分流,易加剧王沙路、华安路、太和山路等周边道路拥堵;南进口左转车辆与北进口直行车辆存在冲突,影响整体通行效率。
为规范通行秩序,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已对北进口直行右转车道改为右转车道,内侧直行车道改为直行掉头车道,北向南公交车可由公交站出口前20余米白色虚线路段变道进入直行车道;对南进口直行左转车道改为左转掉头车道,增设左转信号灯并分时段启用,消除南左转、北直行车辆冲突,依据十七中开学后交通流运行规律动态优化信号方案,兼顾通行效率。后续将联合区教育体育局、十七中、青岛城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研究方案,进一步改善通行秩序,缓解通行压力。
二、正阳东路与玉皇岭路交叉口
该交叉口西进口原为“1直行左转+1直行+1直行右转”车道,西进口左转交通流量满足设置左转专用车道条件,直行左转车道与直行、左转信号分离放行不匹配,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两条直行车道可满足直行车辆通行需求。
为规范通行秩序,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已对西进口直行左转车道改为左转车道,消除左转掉头车辆与对向直行车辆冲突。
由于车辆技术条件不同,大、小车机动性能不同,在道路上客货车混行,易造成车辆间相互干扰,进而导致交通事故风险增加,道路通行能力下降。
一是干扰道路的行车秩序
大型车辆长期占用快速车道,会影响到小型汽车的正常行驶。小型汽车为超越大型车辆,频繁地借道超车走“S”型路线,严重干扰了正常的行车秩序。
二是降低道路的通行效率
大型车辆普遍行驶速度较低,特别是在上坡时,当大型车辆占用快速车道超越前车时,两车速度接近,并排行驶,极易造成后方车辆积压,降低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
三是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由于大型车辆占用快速车道低速行驶,在夜间、变道、转弯等情形,易造成两车追尾事故的发生。而大型车辆长期占道行驶引发前后、左右两车刮擦也是相当普遍。
大型车辆如何安全“靠右”?
重中型货运车辆分道行驶规定
按照道路通行条件主要分为五种情况:单向两车道、单向三车道、单向四车道及以上路段、特殊路段、其它情形。
(一)单向2条行车道的道路。重中型货运车辆沿右侧行车道行驶,需要借道超车或避让路面障碍物时,可以借用左侧行车道行驶。超车或避让路面障碍物后,应当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迅速返回右侧行车道。
在允许超车路段可借用左侧车道临时超车,超车后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驶回右侧车道。
(二)单向3条行车道的道路。重中型货运车辆沿右侧行车道行驶,需要借道超车或避让路面障碍物时,可以借用中间行车道行驶,并应当在超车或避让路面障碍物后,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迅速返回右侧行车道。
(三)单向4条及以上行车道的道路。根据道路通行实际情况,重中型货运车辆可沿最右侧车道或右侧2条行车道行驶,需要借道超车或避让路面障碍物时,可以借用左侧相邻行车道行驶,并应当在超车或避让路面障碍物后,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迅速返回右侧2条行车道。
温馨提示:双元路单向4车道路段属于此类情形,重中型货车选择右侧2条车道通行均视为“靠右行驶”。为便于车辆驾驶员视认,于从右往左第二车道地面设置文字标识。
(四)特殊路段。在桥梁、弯道、坡道等特殊路段不得超车,遇有前方出现紧急情况造成交通中断时,必须靠右侧车道依序停车等候,严禁穿插、并行。
(五)其它情形。因交通事故、突发事件或道路施工等情形,造成交通管控路段的最右侧车道拥堵、中断,导致中重型货车无法在规定车道行驶时,可以借用正常通行的左侧车道行驶,驶过该路段后必须驶回最右侧车道。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通行。
下一步,城阳交警大队将联合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北岸控股集团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国省道完善“重中型货车靠右行驶”管制相关交通安全设施,加强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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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阳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