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牡办发〔2018〕29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阳明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保障能力,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计划招录社区工作者10名。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招录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2年以上本地社区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2月及以后出生);
5.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6.根据就近就便、职住兼顾原则进行招录,需具有牡丹江市阳明区户籍(阳明区行政区划内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7.具备社区工作人员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公职的,或者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在以往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要求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原则上计划招录人数与符合报考人数达到1:5比例可以组织考试,低于该比例的将相应减少招录名额或取消招录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加分条件。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笔试加3分,有社会工作师证书的笔试加5分,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笔试加10分,算入笔试成绩。由考生提供相应材料,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累加,最高加10分。不设定其他加分条件。
(三)人员递补。本次招录总成绩在本届任期内有效,其间若因社区工作者辞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0日—12月1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牡丹江市阳明区政府西楼一楼大厅(牡丹江市阳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报名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3份。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③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份。④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的考生需出具社会工作师证书纸质版原件,并上交复印件3份或电子打印版3份。⑤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3份。⑥本人签字确认的《阳明区2024年度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3份。⑦本人签字确认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3份。⑧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3张(电子版2寸照片JPG格式,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ymqwsgb2024@163.com)。⑨具有牡丹江市社区工作经验放宽年龄限制的,需提供社区工作证明原件(加盖社区公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内容包括个人年龄、学历、工作经历和相关证书等基本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方可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后,若发现考生所填报信息与招录职位要求不符,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而造成相应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聘用要求的情形,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依据招录岗位当前环节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试形式
(一)笔试
1.拟于12月21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由客观题及主观题组成,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数。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笔试成绩在阳明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angming.gov.cn/)和“今日阳明”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在阳明区人民政府官网及 “今日阳明”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具有影响录用疾病的不予录用,依据招录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相关规定执行。
4.体检具体时间、地点以阳明区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考察
阳明区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对体检通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能力素质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所出现的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招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阳明区人民政府官网和“今日阳明”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自愿放弃招录机会的,须由本人签订《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
八、录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内按当地社区工作者岗位兑现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公积金及职业资格津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给予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与乡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与本届社区“两委”任期保持一致,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
1.本次招录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事关社区建设发展和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广大群众的监督。
2.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考生因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原因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阳明区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总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阳明区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本次公开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各类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发行的有关内部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4.咨询和监督电话: 0453-6336361
附件1:阳明区2024年度招录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牡丹江市阳明区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