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关于宝坻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5年1月9日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宝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宝坻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宝坻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编辑:吴华忠 李桂凤
复审:吕海滨
终审:郭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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