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宝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民生
2025-01-09 22:41
天津
第五次会议关于宝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
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9日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宝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东升主任受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六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及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按照区委六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踔厉奋发、锐意进取,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扎实实施全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全区“十项工程”,全面实现“枢纽之区、科创之区、生态之区、幸福之区”功能定位,加快建设开放宝地、创新高地、水韵胜地、乐享福地,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宝坻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吴华忠 李桂凤
复审:吕海滨
终审:郭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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