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民生   2025-01-09 22:56   天津  

天津市宝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关于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9日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宝坻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国岩代理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人民检察院和区委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综合治理、守护民生福祉等方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加快建设开放宝地、创新高地、水韵胜地、乐享福地,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宝坻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吴华忠 李桂凤

复审:吕海滨

终审:郭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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