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三江有人被罚,到底发生了什么???

文摘   2024-10-18 12:54   江西  

10月17日傍晚,三江有人被罚款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警示



2024年10月17日18时11分,三江镇新红村村民王某某为图省事,违规焚烧杂草,起初王某某以为能控制住火势,结果越烧越大,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最后拨打了119消防报警电话。
经开消防救援大队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最终火被扑灭。随后对其开展政策宣传、法治谈话,考虑其认错态度较好并承诺不再露天焚烧,依法对王某某作出200元行政处罚。



秋冬季节天干物燥
是火灾易发季节
农村田间地头、沟坎坡岭
有时可见枯草和庄稼秸秆
为贪一时方便就地点燃焚烧
稍有不慎便会引发火灾
轻则造成自身或他人财产损失
重则触犯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小知识



什么是失火罪?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失火罪通常会危害到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和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禁火令
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发此令:
一、禁火时间
从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二、禁火区域
全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以内区域。
三、禁止内容
(一)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
(二)禁止在禁火区内吸烟、野炊、烤火、玩火;
(三)禁止在禁火区内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烧电焊等动火作业;
(四)禁止在禁火区内烧荒、烧稻草、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等;
(五)禁止在禁火区内上坟点蜡烛、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
(六)禁止在禁火区域内进行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凡违反本禁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发布禁火令,并向社会公布。
六、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防灭火举报电话。
森林火警举报电话:12119
此令。
赣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3日

时刻牢记

“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

一审一校:伍康宏

二审二校:朱发煜
三审三校:曾   晋
编     辑:伍康宏
来      源:镇安监站、镇宣传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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