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文摘   2024-08-09 11:22   江西  

一、办理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

办理时间:7月15日—9月30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现场办理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坪明德小学内。

联系电话:0797-7311597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用途

贷款额度为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贷款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贷款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生活费。

若以上政策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三、贷款对象及要求

1.贷款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已被国家批准设立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已在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6)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2.共同借款人应符合条件:(1)户籍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须在25~60周岁之间。(3)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具体办理流程

(一)首贷办理

第一步:手机官方应用市场下载并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或电脑浏览器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网站,注册账号后,在线填写好个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贷款学生还有一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好。

注意:所在县区资助中心要选择“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二步:在线申请成功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一同前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坪明德小学内办理。

现场办理所需材料:(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3)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已在读的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在校证明)(4)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如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则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同时带来)(5)未通过预申请的贷款学生还有一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第三步:办理完结后,开学报到时,将《受理证明》上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电子回执网上录入手续。成功录入电子回执后贷款合同生效,否则签订的贷款合同无效。10月10日后将无法录入电子回执。11月15日后,可登入国家助学贷款APP或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查看贷款到账情况。

(二)续贷办理

续贷办理建议使用“远程办理”即网上申请、远程受理,减少不必要的车程奔波及等候时间。

注意:当年考研或专升本的学生办理续贷,需到现场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后才能进行续贷办理。

您可以使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APP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按提示在线填写贷款信息和100-200字符的续贷声明,选择网上办理,使用代理结算机构APP完成身份认证,提交申请,待区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将会向您发送回执验证短信,收到短信后可自行使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APP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下载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回执单)。

温馨提示:回执单需要在开学后尽快交给高校老师进行录入,10月10日后将无法录入。11月15日后,可登入国家助学贷款APP或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查看贷款到账情况。

五、国家助学贷款APP操作指引

在手机官方应用市场下载安装国家助学贷款APP。

国家助学贷款APP使用流程: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应确保联系电话保持畅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发生变更时,要及时进行变更,避免因联系方式失效导致相关提醒未能接收;

2.学生要妥善保管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和密码保护问题等有关资料,不向任何人泄露有关个人账户信息,避免账户被他人盗取,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总 策 划 :张   欣、刘   浚

 一审一校:伍康宏

 二审二校:朱发煜
 三审三校:曾   晋
 编      辑:伍康宏
 图文来源:赣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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