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泰安市检察长苏金森受贿案一审公开开庭!涉案5423万余元!

文摘   2025-01-11 19:36   四川  

      2025年1月10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苏金森受贿一案。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8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苏金森利用担任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威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23万余元,其中2137万余元系未遂。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苏金森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苏金森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苏金森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苏金森,男,福建莆田人,1966年10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10月被开除党籍)。

      1990年从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后进入检察机关,曾任威海市环翠区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威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乳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山东省检察院控申处处长。


      2015年4月-2022年1月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2年3月-2024年9月 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4年5月27日,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金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苏金森辞去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2024年10月,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苏金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苏金森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反廉洁纪律,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占用集体土地建设住宅;利欲熏心、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苏金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苏金森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济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按规定撤销其荣誉称号;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法眼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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