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削减对燃气供暖等化石能源消费的政策补贴、创建绿色低碳智能供热体系,北京市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学术   2025-02-11 17:12   天津  
为进一步推进北京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建设美丽北京,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25〕3号)。其中燃气与供热等能源供应领域相关重点内容摘录如下。
附件1: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

开展“含绿量”提升区级示范,推动创新引领

  • 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年底前推进燃气壁挂炉供热绿色转型。结合城市更新任务,推动具备条件的燃气壁挂炉供热住宅小区试点开展电气化替代。其中,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各试点推进1至2个小区。不具备条件的区域,各区继续支持老旧燃气壁挂炉用户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更换为一级能效设备。

年底前结合资源禀赋、实施条件,带动一批锅炉使用单位通过新能源利用、深度低氮改造等工程措施开展提级改造,全市各区共完成500蒸吨以上。

加强大气环境治理保障支撑

  • 加强科技标准支撑

年底前启动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超大城市大气污染精准防治与智慧决策支撑研究与示范”研究。探索区域内含VOCs生产生活类产品溯源管理机制。开展本市电厂夏季余热资源“夏储冬用”研究。积极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关键技术、超大城市沥青路面建材烟气污染物全过程减排及资源化等领域的试点项目。

  • 发挥经济政策激励引导作用

年底前结合碳中和目标下清洁低碳供热技术应用,研究完善更加有利于促进供热领域降碳减污的价格体系

  • 强化督导和监管执法

年底前针对采暖季锅炉、柴油车(械)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

附件4:应对气候变化2025年行动计划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作

  • 推进能源低碳化发展

年底前大力开展能源节约和能效提升,万元GDP能耗下降达到国家要求。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业用煤,适度降低本地燃气发电比例,天然气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 创建绿色低碳智能供热体系

出台并实施本市供热系统低碳绿色转型方案。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和扩建燃气独立供暖系统,新建建筑及新建供热项目优先采用新能源供热或采用新能源耦合常规能源供热。新建建筑耦合供热系统中,新能源供热装机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全市城镇地区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碳排放比“十三五”末分别降低10%左右和10%以上。

统筹实施供热智能化改造和供热资源整合,建立供热系统感知体系,有序推进管道天然气锅炉房绿色改造。推进既有散小热源整合联网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替代。新能源供热占比达到10%。

加大再生水(污水)源热泵、地源热泵和余热回收等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鼓励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再生水厂、污水处理厂周边地区,优先采用再生水(污水)热泵系统供暖。发挥华能电厂烟气余热利用项目示范效应,支持具备条件的燃气热电厂、燃气调峰热源厂、燃气锅炉房等加装烟气余热热泵回收装置。推动高安屯、鲁家山、南宫、顺政、安定循环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厂热电联供和余热利用供热示范,替代周边锅炉房。推进数据中心余热利用,余热供热面积达50万平方米。探索数据中心余热跨规划厂界对外供热机制

完成38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热系统智能化改造,创建一批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推动锅炉使用单位安装能源在线监控装置。

强化综合保障和能力建设

  • 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的财政及经济政策支持

统筹做好对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资金保障,鼓励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和项目建设,逐步削减对燃气供暖等化石能源消费的政策补贴,加强对光伏发电、地热及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以及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低碳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5〕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要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生活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北京。

二是要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准确理解把握污染防治工作的新形势、新特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紧盯任务指标,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深化、细化、量化各项任务措施,全力推动首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是要做好宣传,推进共治共享。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要强化督考,提升治理效能。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加强任务统筹落实,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将作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不严格履职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23〕4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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