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法官和调解员能在周末帮我处理纠纷,解决了我的烦心事,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案件申请人殷某激动地说道。
12月28日,恰逢周六,驻庭调解员陈洪涛早早来到工作室,认真准备调解前期工作。当天下午,一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刚踏进法庭的“洪涛调解室”就争论起来。
“王总,当时你公司中标的项目我在2023年就完工了,工程款6万多块钱你到现在都没给我,这些钱你连本带息最迟今年年底要一次性给我”,申请人殷某急切地说。
“哎!老殷,我不是不给你,现在实在是资金紧张,我这几天一直在外地结账筹钱呢,今天也是专门回来处理这个事,你看能不能再商量下,缓个把月?”被申请人某装饰工程公司负责人王某眉头紧锁地说道。
此时,经验丰富的调解员采用“背对背”调解法,通过双向释法说理,充分讲明“非诉”途径解决纠纷的特点及优势。最终,在调解员的组织和引导下,双方一致达成“若被申请人按期在年底支付工程款,则申请人免除利息,否则可就未付工程款及利息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的调解意见。
双方当事人当场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法庭干警审核后,现场予以立案,并将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对应裁定。凉亭法庭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充分运用“调立审”一体化工作机制,高效化解了纠纷。
“为充分发挥非诉解纷的优势,且考虑到被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经与调解员协商,特意把调解安排在休息日。我们的调解工作每进一步,群众烦忧就多退一步,这一进一退间,解的是心结、暖的是民心、彰显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绘就的是群众幸福路上的好‘枫’景。”凉亭法庭干警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