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
近年来,海宁市坚持“生态立市”,驰而不息建设美丽海宁,14个市控以上断面水质Ⅲ类水及以上占比达到了100%,两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Ⅱ类标准。PM2.5等六项污染物浓度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获评美丽浙江建设工作考核优秀县(市、区),成功创建浙江省三星级“无废城市”。
全面推进美丽海宁建设,离不开每个人的共同努力,为此,我们倡议:
—、支持生态工作,做保护生态环境的监督员和宣传者。支持“五水共治”、"“垃圾分类”、“美丽城镇(乡村)建设〞等美丽海宁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监督,人人贡献力量。
二、参与环保行动,做保护生态环境的先行者和示范者。践行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让“绿色出行”“光盘行动”“节水节电”等绿色生活行为成为新风尚。
三、热爱美丽海宁,做保护生态环境的见证者和推荐官。加强生态自信,做海宁生态环境越变越好的见证者。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都见证印记,每一朵白云,每一片蓝天都分享幸福。
一滴水见太阳,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汇聚起生态环境保护的磅礴力量。
醉人画卷于潮城广袤间悠然铺展,邀请每一位市民共同绘就。当您接到0571-12340生态满意度调查电话时,请您耐心接听,支持生态环境工作,您的回答对我们至关重要。
监制 | 黄 海
审核 | 王 伟
文案 | 韩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