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谓殡葬改革?
2.为什么要大力推行殡葬改革?
3.我国殡葬管理的方针是什么?
02政策法规划重点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公墓、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火葬区内禁止建立骨灰坟墓。
《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03殡葬移风易俗的主要内容
1.文明节俭治丧
2.节地生态安葬
3.绿色低碳祭扫
倡导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环保意识,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通过植一棵树、献一束花、分享一段祭文等方式,感恩传承孝道,绿色文明祭扫。做到不在城乡道路、林地草坪等场所焚烧冥纸冥币,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维护公共环境,消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