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4万失窃,仅赔18,600元,加航又赢!

文摘   2025-02-02 01:02   加拿大  



加拿大史上最大的黄金失窃案,7名贼人连同两名当时在加航工作的内鬼,用伪造空运单,在加航仓库劫走总值逾2,534万的金砖及现钞。

其中一位内鬼经理,更在事发后带警察检查设施,然后施施然辞职后逃离多伦多。




该批黄金及现钞属于瑞士Raiffeisen Schweiz银行和贵金属精炼公司Valcambi,事后共同要求负责运送的保安公司Brink's赔偿。

Brink's也信守承诺,在失窃后数星期全额赔偿Raiffeisen Schweiz银行173.4万瑞士法郎,赔偿Valcambi公司近1,500万美元。

Brink's肯那么快赔偿客户,是因为他们觉得事实摆明是加航疏忽,贼人方能在保安严密的仓库下劫走金砖及现钞。他们要求加航全额赔偿,认为对方应该没有任何异议。

但出乎Brink's意料之外,加航竟然不肯全额赔偿,仅愿意赔$18,600,金额是遗失那个重量货物的一般赔偿上限。

加航丢失旅客行李,还可赖有很多的不可控因素,但这次失窃原因极明显,既然加航不肯赔偿,Brink's就告上联邦法院。

公司的法律团队对官司极有信心,直接申请了简易程序(summary judgment),要求法官不用浪费时间开庭审理,可直接对案件作实质有拘束力的判决。

有趣的是,加航的法律团队也对官司极有信心,他们也申请了简易程序,希望法官直接下裁决。

联邦法官Cecily Strickland同意案件的主要事实(material facts)不存在真正的争议(genuine issue),因此同意可以用简易程序判决。

上周他判加航赢,2,534万的失窃案,只需赔18,600!

Brink's的诉讼理据要点很简单,这批货物被窃是因为加航仓库的保安欠佳,劫案亦牵涉加航员工和设备,Brick's亦因为货物贵重而花三倍正常价格加购AC Secure保障旅途安全,因此要求航空公司对其损失全额赔偿。

加航的诉讼理据要点亦很简单,就是Brink's一直都没有在空运货单列明货物的价值,亦没有安排对应的保安资源去守护贵重财物。



Brink's亦表示,我们已在空运货单写上12个“金”字“GOLD-GOLD-GOLD-GOLD-GOLD-GOLD-GOLD-GOLD-GOLD-GOLD-GOLD-GOLD”及3个“纸钞”字样“BANKNOTES–BANKNOTES-BANKNOTES”,同时亦“写了贵重货物需特别监管”“SPECIAL SUPERVISION IS REQUESTED VALUABLE CARGO”。

加航认为写再多的“金”字也无用,因为在正式有特定格式的加航空运货单里,Brink's没有填上任何货物的银码,仅仅在报关及其他无关的文件上著明,而这样不符合监管民航运输的“满地可公约”中,客户可要求航空公司额外赔偿的范畴,因此航司毋须额外赔偿。

有趣的是,加航其实有提醒过Brink's,并在其中一份文件中明文写上“有限责任,要提高保险金额要额外付费”“SHIPPER'S ATTENTION IS DRAWN TO THE NOTICE CONCERNING CARRIER'S LIMITATION OF LIABILITY”,但对方不了了之,甚至在其中一份关于现钞的货单中,Brink's在关键的运输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 写上NVD (没有声明价值),反而在报关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of Customs)中写了现钞的价值。

在运输声明价值写上高额银码,一般要缴纳声明价值附加费。

Strickland法官审研过证据后认同加航的观点,并表明即使Brink's有加购AC Secure去保障贵重财物,这并非一个无上限的保障,在正式的空运货单标明货物总值并支付额外费用,方符合国际标准,否则数千万价值的金砖及现钞,在赔偿的角度与一堆等同重量的肮脏衣服无分别。

他最后裁决加航应该赔Brink's 9,988纸黄金(又称特别提款权 - Special Drawing Rights,是国际货币组织及许多国际组织均以之作为记帐单位),折合大概加币$18,600。

加航事后向传媒表示,对判决非常满意。

有研读过案辞的法律人士就说,这宗案件也不知哪方的操作更滑稽荒谬:是加航有内鬼导致两千多万失窃而事后只需赔区区的万八元,还是保安公司以为把所有资料写上一堆文件,但偏偏没有写对最重要的文件,兼觉得在报关单写上12个“金”字代表货物很贵重就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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