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强化学校法治教育,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常态化开展、长效化落实,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保护学生权益、治理校园霸凌、预防学生犯罪、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参与安全管理、推动依法治理等职责作用,提升学校法治建设水平,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今年,根据《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由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单位部门优化选聘机制,为全县重新聘任177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热心教育事业的法官、公安干警、律师等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截至目前,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526场次,受教育师生6万多人次。
法治副校长结合学校实际,多形式开展符合未成年学生接受能力和身心特点的法治教育。一是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法治副校长立足自身职业优势,通过开学第一课、普法讲座等形式,为青少年讲授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结合社会热点、司法实践案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宣传,增强内容的吸引力和针对性。二是开展灵活多样的法治实践活动。法治副校长积极同学校配合,结合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安全教育等内容,把反面典型教育与正面教育、全面教育与个别教育融合,探索法治教育方式方法。通过举办学法用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等活动,增长青少年法律知识。三是打造平安稳定校园内外环境。法治副校长协同学校、社区、民警、家长等开展“校警+”活动,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巡查治理,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积极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调解协商,指导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行为。
来源:靖远教育( 有改动)
靖远县大芦镇教育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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