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澜沧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守护辖区生物安全,2024年10月31日,景洪市人民检察院与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澜沧江渔业资源保护增殖放流活动。
本次活动是以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为切入点,以生态修复为目标导向,联合多部门从不同角度综合履职,促使案件当事人由“生态破坏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活动中,共放流丝尾鳠、大鳞四须鲃等原生土著鱼类12000余尾,此外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还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及部分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增强社会各界人士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多元办案模式,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能力。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凝聚生态保护合力,为景洪市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