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安心·和谐
平安是民之所盼,平安是发展之基。2024年以来,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检察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增强公众安全感,切实把“平安景洪”建设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重大举措来抓。用实干实绩实效让更高水平的平安景洪、法治景洪成色更足、底色更亮。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提升检察“贡献度”
一是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基础。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聚焦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的态势,坚持深挖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金主”,持续推进“拔钉”“断流”“断卡”行动,办理了全州首例跨境电信网络犯罪案件,依法惩治了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网络空间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是着力护航法治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落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相关机制,累计成立“企业家法治学堂”30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民营企业专门服务窗口,畅通民营企业申诉渠道。
三是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件1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7件59人。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立办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制发生态环境领域检察建议11件。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提升检察“满意率”
一是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立足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信、访、网、电”快速受理通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件115件,检察长接访16件。
二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秉持“应救助尽救助”、主动救助的司法理念,对来访申诉的刑事被害人在加强释法说理的同时,主动了解其受害情况及家庭经济情况,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12万余元。
三是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扎实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暨“百日攻坚”工作,深入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提前介入、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和保护中心等制度机制。压实法治副校长责任,结合开学季、检察开放日、“六一”儿童节等特殊节点,以“防欺凌”“防侵害”“防诱骗”等为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次。落实未成年人特别保护规定,依法开展社会调查85次,制发《督促监护令》41份,实施个性化精准帮教率达100%。
四是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联合市法院、市人社局制定出台《关于劳动欠薪保障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三方合作+行刑民衔接”的方式推动欠薪治理和劳动纠纷解决,受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10件,帮助追索劳动报酬20余万元。积极开展涉民生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向相关行政主体制发检察建议15份,督促建议单位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推动检察建议从“检察纠错”到“检护民生”的有效衔接。
五是扎实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切实增强法治教育的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以“法治学堂”为依托,构建“法治联络员”“边境巾帼普法队”“法治副村长”三位一体的“法治学堂”新格局,累计开设“法治学堂”150家。持续提供更多优质检察产品,与最高检新闻办、检察日报联合制作的短视频《你一定没见过的最美变装》,在最高检微信号发布当日阅读量破10万,登上“两会”热文排行榜影响力指数第一。直播普法深入人心,在市“两会”、“三八”妇女节、1386傣历新年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直播普法活动,由办案检察官登台讲述,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做客”直播间,直播观看人数超350万;在“6.26国际禁毒日”,与国家、省、州、市四级媒体联动,开展“以检察之名亮剑滇西南禁毒一线”直播,全网流量达116.91万。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提升检察“影响力”
一是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43件927人,审查起诉案件957件1266人,受理立案监督12件、监督撤案63件。积极探索轻罪治理现代化,与市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建立了危险驾驶类刑事案件“一体化办案机制”和“相对不起诉人员参加公益服务机制”,危险驾驶案实现了“简案快办”的新模式。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对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开展执法司法专项检查。
二是强化民事检察有效监督。牢固树立精准监督办案理念,受理民事检察案件35件。办理“玉某诉某镇人民政府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长达18年错误婚姻登记得以纠正,多措并举促成各方当事人息诉罢访。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入选第一批全省检察机关听证典型案例。积极推动解决类案问题,从源头上打击冒名登记婚姻行为,畅通“行刑衔接”渠道,促成民事和解,民事、行政纠纷“一揽子”化解。
三是加强行政检察有力监督。受理行政检察案件128件。扎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针对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依法向行政执法机关发送检察意见书,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对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形成执法司法合力,促进社会治理,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26件,提出检察意见56件,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42人。
四是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精准监督。摸排案件线索51件,立办案件46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案件办理,针对农业废弃物随意丢弃、焚烧、掩埋等情况开展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农膜污染地块19000余亩,清理废旧农膜250吨,新建农膜回收点83个;对景洪市引水入城水域存在生活垃圾、外来水生植物污染、堆放建筑垃圾等情况开展监督,督促清理生活垃圾、绿化垃圾、外来入侵水生植物共计20余吨。重视食品安全领域案件办理,针对水果销售经营商家销售的去皮小菠萝甜味异常情况开展检察监督,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对9家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主体进行立案查处,进一步筑牢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屏障。
四、坚持为检察赋能,提升检察“战斗值”
一是永葆“绝对忠诚”政治本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紧扣思想政治建设和履职能力提升,做好分层分类培训,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政治三力”。
二是激发“敢为善为”精神活力。坚持抓亮点、创品牌、树先进典型。打好“党建+业务”组合拳,“党建+法治学堂”荣获全市十佳机关党建品牌,第二党支部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基层党组织。年内4个集体、32人次、6部新媒体作品受到上级表彰。
三是释放“全面从严”强烈信号。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扎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监督,确保检察权不偏航、“检察蓝”不褪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