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召开,听取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绿美新丰生态建设等工作情况报告,讨论有关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有昌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军、胡志彬、欧阳历、江武佳、李春娣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新丰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的报告》《新丰县推进绿美新丰生态建设(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情况的报告》《新丰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县人大对2024年镇(街)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会议要求,要深入宣传贯彻《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和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形成问题清单,压实整改责任。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当地绿色资源,积极探索资源资产价值化路径,促进资源变资产、青山变“金山”,为建设美丽新丰赋能添彩。要加强林木病虫害防治,保护林木资源,筑牢绿色生态屏障。会议强调,要多形式进行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信任度,着力营造人民调解为人民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化解信访问题,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要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鼓励和支持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发展,形成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编辑:黄梓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