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
敬请广大居民留意“临河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疑似重复户口人员名单,如有涉及名单中所示户籍的居民,请于2024年9月12日前主动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公示期后,对于应销未销户口经过派出所调查,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内公通字〔2024〕90号)视为无效户口,依法予以注销。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
2024年9月5日
监制 | 杨 敏
审核 | 苏国成
编辑 | 李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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