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美 生态“警”相随③|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打破坏矿产资源违法犯罪

政务   2024-09-05 17:59   内蒙古  



 开栏语 

守蓝天碧水,护生态之美。

2023年以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党委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全局计,为长远谋,持续探索构建更具有巴彦淖尔特色的现代化“生态警务”模式,推动打防更加精准、治理更加系统、管控更加主动,坚持用“平安蓝”守护“生态绿”,将“生态警务”作为推深做实“五大任务”和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抓手,坚定不移在保护绿水青山中彰显巴彦淖尔公安责任担当。

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个人和单位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绝不允许非法开采。
2023年以来,巴彦淖尔公安坚决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充分发挥预防和打击犯罪职能作用,通过加强刑事打击、深化多警种联合作战等举措,持续开展“昆仑”系列专项行动、“生态安全屏障守卫行动”,层层拧紧责任链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等犯罪活动,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各类自然资源,不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

非法采矿现场
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巴彦淖尔公安坚持把打击盗采矿产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深入践行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举措,作为抓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有效抓手,充分发挥各级“生态警长”职能,积极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全力推动形成实现市际共商、生态共治、全域共建、发展共享的良好局面,切实推动打击生态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工作协同化、效能最大化。

非法采矿现场

2023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累计侦破非法采矿类刑事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查扣涉案砂石等矿产资源20余万立方米,作案车辆、挖掘机等采矿设备20余台,涉案金额达5.82亿元。
密切协作同频发力坚持把强化协作联动作为工作着力点,持续深化行刑衔接,紧盯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常态化部署开展联合执法,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按照“全环节、全链条、全要素”侦办要求,主动发现深层次、内幕性犯罪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打击,形成联防联治强大合力,全力提升打击质效。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共开展联合执法270余次,排查相关企业300余家。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2023年9月5日,乌拉特前旗公安局环食药侦部门与旗自然资源局在开展联合检查中,发现刘某某等4人在某企业院内无证非法采砂,涉嫌非法采矿罪。9月8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4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过近10个月的缜密侦查,收集和固定证据,2024年7月,该案成功移送起诉。
非法采矿现场
突出重点强化打击。巴彦淖尔公安机关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查流向”的打击目标,突出“打大、攻坚、惩恶”,将打击矛头始终对准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群众痛恨的土地矿产资源犯罪,积极整合市县骨干警力,集中力量侦破一批大要案件,形成了强大震慑。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2024年2月24日,乌拉特后旗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成功侦破一起非法采矿案,彻底摧毁盘踞在乌拉特后旗境内集采挖、运输、销售于一体的非法采矿犯罪团伙。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等3人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在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非法开采萤石矿石进行售卖,在20天的时间内,共计盗采萤石矿石4000余吨,价值80余万元。

非法采矿作案工具

同时,巴彦淖尔公安聚焦突出重点区域整治,紧盯破坏土地矿产资源高发频发地区,联合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精准打击、综合整治,全力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守护绿水青山,擦亮生态底色!巴彦淖尔公安机关将坚持以深耕“生态警务为牵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牢生态底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望,努力为绘就巴彦淖尔壮美生态新画卷贡献公安力量。
-END-

          监制 |  杨   敏         

            审核 |  苏国成           

 编辑 |  李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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