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秩序整治】文明停车不“添堵”,“任性”停车不可取!

文摘   2024-11-19 17:30   山西  


“停一会儿就走,不碍事”

“这么多车都停这,那我也停”

……

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

既方便,又快捷

成为了广大群众的代步“神器”

但随着摩托车、电动车越来越多

“小电驴”成为了县城良好秩序的“拦路虎”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停车秩序,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陵川交警在县城常态化开展执法巡查检查工作,劝导各类车辆乱停乱摆行为,改善县城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提升整体环境秩序,让县城“面子”更靓,“里子”更实。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2

《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电动车应当在统一施划的停车区域内规范、有序停放。停放区域有停车方向指示的,应当按停车方向指示停车。



//违停乱象的主要危害:

//


1、有损文明城市形象。交通秩序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序的标准之一,车辆违停现象一直是整治的重点工作内容。车辆乱停乱放的不文明交通习惯,导致道路交通秩序混乱,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道路交通环境的提升。

2、降低道路通行率。道路资源是有限的,违停的乱象直接占用了有限的道路通行面积,一些占道停车使原本狭窄的车道变得更加狭窄,造成交通拥堵,降低通行效率。尤其是在高峰时段,大多数接近学校、商圈周边路段,乱停乱放占用车辆通行道路。

3、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车辆驾驶员随意停车、占道停车或者突然停车让其他交通参与者无法及时反应,而导致相互碰撞。有的车辆违停在狭窄的道路,极易诱发车辆与人之间、车辆和车辆之间的剐蹭问题;因违停引发的交通事故,严重降低了群众的社会安全感。




“吃个早点”“买瓶水”

“取个快递”“找个朋友”......

不能成为您掩盖不文明行为的借口

陵川交警提示:

文明交通 从你我做起

希望大家都能做到

规范停车,让文明“归位”

END


来源:陵川交警

陵川公安
定期发布警务信息、预警防范、警情提示,宣传治安防范知识、便民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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