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携手救助野生动物的事例屡见不鲜
近日
陵川县公安局成功救助
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xiao)
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11月17日12时,崇文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孩子们在外面玩耍时,偶遇了一只“猫头鹰”,疑似受伤无法飞行,请求救助。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数量不断增多。广大居民在发现野生动物后,切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更不可随意捕杀或食用,要及时联系相关管理部门或拨打110电话报警,使动物得到专业救治后再科学放生。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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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常 康
编校:田元吉 刘 斌
核发:武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