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古陵大地山川秀美,气象万千。刚走出避暑旅游高峰的小城,又迎来了古建文化游热潮,国庆假期期间,西溪二仙庙景点周边人流、车流量明显增多,占地2900余平方米的古庙,日均游客数量达3000人次。景点内外,公安民警驻点值守,确保现场秩序井然、游客平安游览。
陵川县历史悠久,灿烂的古代文明凝结成陵川境内1300余处古建筑,仅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就17处,是名副其实的文物大县。近年来,陵川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把保护古建筑与公安机关主责主业有机结合起来,在保护文物安全、维护景区环境、服务文旅发展、排查风险隐患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以铁军风骨筑牢文物安全的坚固防线。
合成作战 剑指盗窃古建犯罪
结构艺术、石雕艺术、木雕艺术是陵川古建筑文化的点睛之笔。然而,不法分子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从事盗窃、盗掘文物的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陵川古建的安全。
为保护文化遗产免受损失,陵川县公安局、陵川县文物局成立联合打击文物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联动会商、联合执法、联手宣防等打击文物犯罪机制,实现了各自为战向合成作战的转变,全力提升破案打击成效,先后破获了“礼义崔府君庙石狮被盗案”“焦某等人盗窃古庙木雕案”等盗窃文物案件20起,抓获盗销犯罪嫌疑人25人,追回被盗文物100余件,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近五年来,陵川县未发生过一起盗窃古建筑内木雕、石刻等文物的案件。
▲公安机关追缴回的古钱币
“文物鉴定一直是影响盗窃文物案件办理质效的关键因素,联合工作机制出台以来,我们查获疑似涉案文物后,县文物局积极联系鉴定机构随警作战、随案鉴定,为依法固定犯罪证据提供保障,解决了我们工作上的一大难题。”陵川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冯江涛介绍。
快速响应 提级应对古建警情
针对辖区古建多、分布散的区位特点,陵川县公安局以“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为抓手,以“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为牵引,加快现代智能监控等新技术手段的应用,今年新增高清监控设施130个,整合全县17处文保单位视频监控,纳入“天网”工程联网响应,提升文物安全系数。
对涉及文物古建的警情,陵川公安坚持“快速响应、提级应对、扁平指挥”的原则。指挥中心接到相关的警情后,根据案(事)发地位置,启动“邻警协作机制”,打破地域限制,指派就近的一家或几家派出所派警处置,最大限度缩短处警时间,确定为刑事案件的,采取局领导主导、组建专班、提级侦办等措施,强力推动案件侦办工作。
2024年4月7日,陵川县某寺庙功德箱内的善款被盗,损失2万余元,接警后,陵川县公安局第一时间抽调刑侦、网安、崇文派出所等多警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覃某某、何某,得知两人作案后藏匿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某自治县后,专案民警火速出发,联系当地警方展开布控,经过近半个月的蹲守摸排,于4月21日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民警正在检查古建消防设施
“事后打击不如事前防范。案件破获后,我们联合文保部门深入辖区文保单位,指导他们健全内部保卫制度、配套完善装备器材、强化安全管理。同时,各派出所也加强对文物古建的巡逻力度,扎实做好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工作,坚决守牢文物古建的安全红线、底线。”冯江涛说。
群防群治 凝聚古建保护合力
“摩托车、背包客,进村总把人来躲......”2024年8月,在陵川县潞城镇网格员工作例会上,派出所负责人王丁杰安排了古建筑保护工作,还邀请网格员老万分享了他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识贼辨盗经验。
2023年10月11日下午4点,老万发现村里来了一名骑着摩托车的可疑男子,他立即告诉了潞城派出所民警。随后,老万和民警合力将该男子拦截,从其随身携带的包中发现了大量零钱、铁镐、金属探测仪、头灯等物品,民警依法将该男子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从而破获了系列盗窃寺庙功德箱案件,同时带破外地盗窃文物案1起。
“只要不是遇到雨雪天,我都会抽空到都山神庙里看看,每逢庙会、过年等民俗节点,我们村里的干部和网格员就会轮流在庙里值守,以防发生意外。”老万说。
为了更好凝聚依法保护文物古建的最大合力,陵川县公安局各派出所充分发挥辖区治安员、网格员、文物保护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组建了“乡村110”“哨兵平安联盟”“太行水乡义警”等11支2967人的联防联控队伍,在文保重点部位、重大节假日期间常态化开展巡逻,他们还联合派出所民警采用“屋场会”“板凳会”等形式,与村民探讨保护村中文物古建的“金点子”“好路子”,动员大家共同呵护先人留下的文化财富。现在,像老万一样,越来越多的陵川老百姓参与到当地文物古建保护工作中来。
▲社区民警正在辖区国保单位走访
“《黑神话:悟空》让山西古建‘出圈’,给陵川文旅带来了‘流量’,也给文保工作带来新的‘考验’,公安机关将会同文物部门持续保持对文物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健全长效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举措,推动形成内外联动、协同推进的打击防范工作格局,筑牢文物保护的铜墙铁壁。”陵川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宋建国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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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田元吉
编校:刘 斌
核发:武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