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一厂子进货不合格产品销售,被处罚

民生   2025-01-20 11:44   河北  

霸州一厂子进货不合格产品销售,被处罚


【前言】众所周知霸州的研磨机搅拌机等产品,享誉四方,可谓物美价廉。可是一些人因为“卷”,非要更“卷”,甚至生产出不合格的产品,扰乱市场,等待而来的必将是严惩。

据霸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公布的一则处罚内容显示,位于霸州东关七街的一家厂子“霸州市霸州镇振威数控模具厂”被处罚。

据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2024年12月9日,我局接到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通知单(编号:SC-2024-071),显示在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2024年8月31日在霸州市霸州镇振威数控模具厂抽检的电动料理机(规格型号:JS4001),标称生产企业为霸州市美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被判为不合格。该批产品由霸州市霸州镇振威数控模具厂销售的。

2024年12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后在该厂经营者张**的陪同下对该厂进行了检查。该案于2024年12月19日予以立案,2024年12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询问调查。该批产品由霸州市美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违法事实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7月8日在霸州市美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购进了(规格型号:JS4001)的料理机7台。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通过1688平台当事人自营的厂铺销往了石家庄、安徽、湖南、内蒙、四川等地,进价为每台28元,其中销往石家庄、安徽、湖南的5台销售价为每台34元,销往内蒙、四川的2台销售价为每台38元,货值金额246元,违法所得50元。

当事人于2024年11月30日收到No:SJD2024-1289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报告,知道了此次抽检不合格的情况后,当事人于2024年12月1日已在1688平台上向购买该款料理机的消费者发出了产品召回通知,所有消费者均未回复,因1688平台规则在消费者回复前商家是无法和消费者取得联系的,并且消费者的所有联系方式均为隐私设置均商家无法查看。

后经判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50元。2、罚款人民币492元。

(内容来源: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7日霸市监处罚〔2024〕203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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