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东乡县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主动创安主动创稳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抓手,作为丰富法治建设载体、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强力举措,特别是结合近期县上部署的“除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秋冬攻势”专项行动,创新举措、完善机制,努力在动态创稳、常态创稳、刚柔并济创稳、群防群治创稳上持续用力,以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工作的走深走实为平安东乡、法治东乡建设赋能增效。
建好“主板”,普法先行“主动创”。基于普法之于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定位,靶向施策,县司法局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结合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宣传乡村社会治理、与“三农”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村民知情”大会召开有利时机,由村(居)法律顾问、普法工作者、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为主体的普法团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法律援助法等为重点,用“问答式”“案例式”“双语式”(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拉家常式”等接地气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开展“零距离”、面对面普法,扩大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有效提升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主意识。村民知情大会已成为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的前沿阵地和筑基保稳的有力阵线。截至10月底,共开展“送法进乡村(社区)”法治宣传活动115场次,举办法治讲座8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4万余份,发放宣传品6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7万余人。
夯实“底板”,源头调解“赋能创”。充分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按照“哪里有人民群众,哪里就有调解组织”的要求,把矛盾化解的“指挥部”和“主阵地”下沉到村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全县共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249个,其中乡镇调委会23个,行政村调委会193个、社区调委会15个,行业性专业性单位调委会18个,全县调委会成员总数达到1233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同时集中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提升行动,组织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各乡镇对基层人民调解员开展“全覆盖”轮训,有效提升人民调解员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水平。
补好“短板”,抓主抓重“闭环创”。聚焦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强化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提升“两类人员”监管质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健全管控机构组织。县乡两级全面建成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实现管人管事有机结合。推动刑满释放人员社会救助和促进就业政策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帮教率达到100%。强化日常监管,在信息化核查、每日巡查点检基础上,运用“元道”经纬相机定位、微信视频抽查、现场夜查等方式,有效解决人机分离问题,实现管控对象定位成功率100%。积极动员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技能培训、县内务工就业创业和协调落实惠民政策等措施。命名县级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2处、社区矫正教育基地4处和社区矫正技能培训基地1处,命名乡镇一级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20处、社区矫正就业基地2处,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衔接劳务部门帮助就业50人,取得技能培训证书32人。
锻好“长板”,优化服务“提效创”。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健全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以县级服务中心为枢纽,乡(镇)服务站为网点,村(居)服务室为触角的三级实体服务网络。在县级建立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的实体法律服务中心,并进驻县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事大厅;联合各乡镇统一规范打造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3个,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在检察院、法院、看守所、总工会、妇联、残联等单位挂牌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个,切实促进了法律援助随处可得、随时可得,在检察院、法院、看守所派驻律师定期值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约见律师提供了便利。针对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特困家庭等弱势群体,县司法局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三优先原则,优质高效便捷地为此类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同时,三类关爱对象也可以通过登录甘肃法律服务网、甘肃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获得法律援助或咨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