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网络谣言,聊城多人被处罚!

民生   2024-11-12 16:08   山东  



不听/不信/不造谣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聊城公安机关持续加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工作力度,坚持以打促管、以管促治,依法查处造谣传谣、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清朗和谐网络空间环境。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六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警示案例。


案例一

2024年4月份以来,网民单某多次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方式辱骂他人,并通过短视频平台散布他人隐私,捏造事实,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公安机关已对单某依法处理。


案例二

2024年6月至8月,自媒体创作者席某为了博取公众关注,多次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短视频,其中部分视频信息明显与事实不符,存在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的情形,损毁他人名誉。公安机关已对席某依法处理。



案例三

2024年8月,网民甄某为吸粉引流,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内容为“有人当街持刀杀人”的不实短视频,误导公众认知,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对甄某依法处理。


案例四

2024年8月,网民王某、赵某在网络平台发布“聊城东昌湖抵押出去了”的虚假信息,传播谣言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网民王某、赵某依法处理。


案例五

2024年9月,网民李某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内容为“突发事件聊城市高唐县北湖玉带桥发现无名男尸”的不实短视频,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对李某依法处理。


案例六

2024年9月,网民马某为博取关注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一条配有“七车连撞”文字的交通事故短视频,歪曲事实真相,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对马某依法处理。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发布网络信息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散布网络谣言等行为,请广大网民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莘县政务新媒体出品
来源 | 聊城公安
编辑 | 马   琳
审核 | 厉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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