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店街镇24-509号用地建设需要,拟征收应店街镇扎箕坞村、大石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8.5217公顷,其中扎箕坞村用地面积3.2467公顷;大石岭村用地面积5.2750公顷。
拟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工业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其中工业用地面积6.9687公顷,公园绿地面积0.8046公顷,城镇道路用地面积0.7484公顷。具体以实际征收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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