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9月,哈尔滨市血液中心办理无偿献血者及直系亲属血费返还2034人次,累计返还血费金额2119574元。
2024年1-9月无偿献血者及直系亲属血费返还情况统计表
办理地点 | 办理件数(件) | 返还金额(元) |
中心窗口 | 1100 | 1557934 |
临床医院 | 251 | 206577 |
异地采供血机构 | 683 | 355063 |
总计 | 2034 | 2119574 |
献血者本人用血返还
案例一:尚女士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符合《黑龙江省献血条例》规定的免费用血政策,在哈尔滨和北京住院治疗期间用血量为146990ml,血液中心为其返还血费219996元。
案例二:张先生5年内献血量为1200ml,符合《黑龙江省献血条例》规定的终身免费用血政策,在哈尔滨住院治疗期间用血量为102630ml,血液中心为其返还血费173892元。
献血者直系亲属用血返还
案例一:用血者韩先生在哈尔滨住院治疗期间用血量82600ml,其女儿捐献全血800ml,捐献机采血小板68u,女婿捐献全血800ml,捐献机采血小板66u。符合《黑龙江省献血条例》规定的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返还政策,血液中心为其返还血费127270元。
《黑龙江省献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医疗临床用血时,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用于血液的采集、检测、分离、储存等费用。
无偿献血者自初次献血30日起,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按下列规定免费用血:
(一)5年内,可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
(二)5年后,可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
(三)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600毫升以上的,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四)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以上的,15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五)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享用所需血量。无偿献血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享受与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及配偶或直系亲属免费用血时,先交付用血费用,凭有效身份证件、用血结算单、病例首页、输血记录及关系证明、银行卡等材料到采供血机构或已开通血费直免业务的医疗机构办理血费返还业务。
另外在哈尔滨市血液中心献血、在省外用血的献血者可通过关注“黑龙江省无偿献血用血报销”微信公众号,网上办理血费返还业务。
街头献血点
地址:乐松广场门口
地址:中兴大道与和谐大街交叉口
注:因血液需及时运输回血液中心进行多个环节的制备,请于下班时间前30分钟到达献血点进行采集。
哈尔滨市血液中心献血大厅
地址:道外区卫星路28号
时间:7:30-15:00
机采血小板采集需要2个小时左右,捐献机采血小板请务必于13:30前到达哈尔滨市血液中心。周六休息,周日正常采集。
注:节假日以哈尔滨市血液中心公布工作时间为准。
图文|献血办
编辑|王刚
责编|孙建华
编审|刘颖 孙闯 刘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