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工程建设项目人员导入
事项类别:工程建设项目
服务对象:单位
受理渠道:网上/窗口柜台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事项描述
用人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的规定,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材料名称
· 项目审批部门相关材料
· 项目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一、完善符合建筑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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