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持续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不断提高农村地区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黄龙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地区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市监发〔2023〕214号)文件要求,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全面推行以“四有五不”为基本准则的规范化建设要求,经各所推荐申报、实地复核后,现将黄龙县2024年新增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名单进行公示,详见如下:
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持续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不断提高农村地区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黄龙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地区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市监发〔2023〕214号)文件要求,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全面推行以“四有五不”为基本准则的规范化建设要求,经各所推荐申报、实地复核后,现将黄龙县2024年新增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名单进行公示,详见如下:
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