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货运、快递、同城配送(跑腿)工作者的一封信

文摘   2024-11-11 20:55   青海  

尊敬的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货运、快递、同城配送(跑腿)工作者:

您好!近期,全国多地已发生诈骗分子利用网约车、货拉拉等转移诈骗赃款的新型诈骗案件,如果在您运营过程中遇到人货分离的情形,请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成为电诈“工具人”。

诈骗方式:
诈骗分子不断翻新作案手段,通过“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网约车投送”的组合模式进行洗钱,手段更为隐蔽。首先,诈骗分子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到银行柜台取现金、购买黄金等价值高、易流通的物品,通过出租车、网约车、货拉拉、邮寄、跑腿等方式运送或邮寄至指定地点,并安排人员与网约车司机交接,以不见面、不现身的方式将现金或黄金取走,最终成功转移赃款。
从远程下单,到专车服务、拒绝拼车,诈骗团伙在逐步将网约车司机变成犯罪“同伙”。
一、凡是空车带货,需询问发件人寄送物品信息,并在发件人见证下开箱验视,发现黄金、现金或大量手机、名贵烟酒等贵重物品的;
二、凡是在各银行网点、黄金珠宝店铺(含大型商超金店)等附近接单上车,空车带货的;
三、凡是发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上车后突然中途下车要求继续将物品送至指定地点,或空车带货途中改变送货地点,或无正当理由主动另给“好处费”,支付费用明显不合理的;
四、凡是收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跨区域带货或空车带货的订单,收货时戴口罩、戴帽子、穿雨衣等遮掩、伪装容貌,或不见面、不现身收货,或到达指定送货地点后又更改送货地点的;
五、凡是对物品有特殊包装(包括常用纸箱、文件袋封袋、标有“重要文件”“贵重物品”),且发件人索要司机身份信息,拍摄车辆、人员照片等异常情形的。
如有上述情形或其他可疑情形的,请务必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到就近的派出所报警,对查证属实协助公安机关挽回群众损失或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将对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相关行业规定违规运营的,主管部门将给予相应处罚;对参与“洗钱”等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责任。
让我们共同努力,筑牢反诈防线,保护自身与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希望大家在工作中保持警惕,祝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共和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11日


来   源:共和县公安局
责   编:腾子卓玛
审   核:更 措 吉   仁青多杰
监   制:张生军
投稿邮箱:ghxxc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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